我的網誌清單

20130219

科學(Science)、科技、技術(Technology)

 

「科學」、「科技」、「技術」這三個中文名詞是現代工程師與工學院師生常用與接觸的名詞。其中「科學」與「技術」的差別比較明顯,一般人使用時也不會有混淆不清的問題。然而,自從「科技」一詞發明以來,這一個無論從文字形式或是語意方面來看,都會和其兩個辭源-「科學」、「技術」-接近並且容易產生混淆。因此我們似乎有必要對「科技」一詞作更精確的定義。

首先必須先將「科學」與「技術」的概念釐清。「科學」指的是歐洲文藝復興以後所發展的一套運用理性、邏輯,並且系統化探索知識的方法及其研究成果。所以,其他文明在此之前的知識系統並不能稱為科學。「技術」則指人類因應自身需要而發明的處理事務的有效方法,其來源並不重要。所以,技術可以自摸索而來,可以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,各文明在史前時代也已都有了一些技術。也就是說,「科學」與「技術」基本上是兩碼子事,可以不必有交集的。

但是,科學發達後,人類發現「科學」與「技術」兩者可以互相幫忙,相輔相成。科學的進展與突破,有時仰賴其他領域技術的幫助與進步;而技術的改良與突破往往也是因為運用了科學原理,或是應用科學上的最新研究成果而來。因此,「科學」與「技術」在二十世紀的關係越來越密切,常常被並稱。但是,就像配偶關係一樣,夫是夫,妻是妻,基本上是兩個不同的個體,只是常常在一起並稱為夫妻,常常合作而已。

問題是,夫與妻可以並稱為夫妻而不生混淆,「科學」與「技術」若是被並稱為「科學與技術」(science and technology)可能就太長了,所以有人就簡稱為「科技」。這下可就引起麻煩了。因為從前述有關技術的觀念中,我們發現現代技術的來源,可能是沿襲傳統並改良而得,不太與當今科學發展有關的,也可能是以現代科學為基礎發展而來的。對於後者,我們也嫌「以科學為基礎的技術」(science-based technology)太長了,也簡稱為「科技」。因此帶來混淆。有時,我們只想指「以科學為基礎的技術」,卻被擴大涵義,誤以為是「科學與技術」;有時想指「科學與技術」,卻被窄化為「以科學為基礎的技術」。弄得學術界與媒體人仰馬翻,甚至可能由於誤會踩到對方地盤而引發衝突。一些大學系所改名時碰到的問題,正是最佳的例子。

我們也發現,在英文裡根本不會有這個問題。若是指「科學與技術」,就寫science and technology,若是指技術就寫technology,若是指技術當中高度運用現代科學發展的,可以寫作science-based technology。其意義都相當清楚。在中文裡,似乎是到了精確定義「科技」一詞的時候了。筆者建議將「科技」定義為「以科學為基礎的技術」的簡稱,比較符合目前對此詞常用的意義,也因為「以科學為基礎的技術」不易有其他的簡稱。至於「科學與技術」的概念,可以參考英文的寫法,全部寫出,保持為「科學與技術」的形式。

例如,「科技大學」指的是一所把「發展以科學為基礎的技術」作為目標的大學,而不是一所「既發展科學又發展技術」的大學。而「XY科技」指的是「以XY科學為基礎而發展的技術」,如「光電科技」;或「以XY為發展目標,各種科學為基礎的技術」,如「海洋科技」。希望這點小意見有助於解決一些衝突與歧見。

引用來源:

http://myweb.ncku.edu.tw/~chenjh/articles/wen.html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